关于2012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和高级技师考核报名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更新时间:2013/1/6 9:55:38

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


 邢人社办[2012]222号

 

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2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和高级技师考核报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人事(干部)科、中省直驻邢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各驻邢部队有关部门: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和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2]374号)、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2年度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和高级技师考核报名的通知》(冀人考发[2012]64号)、《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2]63号)要求,现将2012年邢台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和高级技师考核报名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12月14日-28日(不含节假日。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任何报名事宜)

2、报名地点:邢台市工考中心(邢台市泉南西大街228号长城花苑商务楼5层),联系电话:0319-2130869。

二、报名方式

各县(市)、区申报技师考核和高级技师考核的工人,一般在本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报名,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初审后统一上报邢台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中心(以下简称市工考中心);市直各单位及中、省直驻邢单位和驻邢各部队申报技师考核和高级技师考核的工人,通过各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统一上报到市工考中心。

三、考核范围

1、技师考核范围

列入本次工人技师考核的工种范围为28个行业的485个工种岗位(见冀人社字[2012]374号文附表),凡在上述工种或相近工种岗位上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并符合《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试行办法》(冀人发[1998]191号)文件规定条件的,本人自愿,经单位批准后,均可申报工人技师资格的考核。工作年限和任职资格年限的计算截至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2、高级技师考核范围

列入本次工人高级技师考核的工种范围为14个行业26个工种(见冀人社字[2012]374号文附表),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本人自愿,经单位批准后,均可申报工人高级技师资格的考核。工作年限和任职资格年限的计算截至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四、申报条件

(一)晋升技师

1、凡符合《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试行办法》(冀人发[1998]191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工人,均可申报工人技师的考核。

2、关于《高级技工班结业证书》问题。凡取得了原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颁发的《高级技工班结业证书》的工人,在高级工岗位上工作满3年,从事本工种工作满15年及其以上的,也可申报技师的考评。

3、关于2009年以后变更为参公事业单位工人的晋升问题。凡工作年限满20年及其以上、中级职称或副科级职务以上的,也可申报技师的考评。(提供相关证明)

4、关于2008年在公务员岗位工作未登记的工人的晋升问题。凡执行《关于原在公务员岗位工作未登记人员如何套改工资问题的通知》(冀人字[2008]77号)文件,已套改了高级工工资且无技能等级证书的工人,凭当时的工资审批表,符合条件者也可申报技师的考评。

5、关于事业单位聘任制工人的晋升问题。事业单位聘任制工人且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视同聘用单位的在职人员,符合条件者也可申报技师的考评。

6、任职资格符合晋升条件并获得省部级劳模、先进工作者或科技工作者;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创新成果,可直接推荐参加评审。

7、关于2010年度参加技师考试(即技术业务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双及格人员,且未参评或未通过评审的人员,成绩继续有效,只限于本次技师考评。如果这些考生对2010年度的考试成绩不满意,也可以参加本次考试,需走正常报名手续。

(二)高级技师

凡符合冀人社字[2012]374号文件(附件2)申报条件的工人,均可申报工人高级技师的考核。

五、报名材料

申报人员采用一人一档建立考核档案,自备正规档案袋。申报技师的填写《邢台市201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档案封面》(附件1),申报高级技师的填写《邢台市201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技师考核档案封面》(附件2),粘贴到档案袋正面。档案袋内所有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排放,并采用左侧装订方式,装订成册(只装订复印件,不装订原件)。

(一)晋升技师

1、符合技师申报条件的工人,经单位同意后,由本人填写《2012年度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评申报表》(附表3)。

2、《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工人高级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参加工作的原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存档单位盖章);

5、2007-2011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存档单位盖章);

6、2013年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须是18位);

7、属于破格申报人员要提供取得高级工以来的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成果证书、技术比赛名次证书、劳动模范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8、取得高级技工班证书的破格申报人员须提供高级技工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其它材料:如果报考人员涉及到2009年以后变更为参公事业单位工人或2008年在公务员岗位工作未登记的工人或事业单位聘任制工人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5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工种、单位)。

11、报名单位负责填写《2012年度邢台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报名登记表》(打印稿)。(附件4)

(二)高级技师

1、符合高级技师申报条件的工人,经单位同意后,由本人填写《2012年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技师考评申报表》(附表5)。

2、《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岗位证书》(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参加工作的原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存档单位盖章);

5、2007-2011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存档单位盖章);

6、2013年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须是18位);

7、属于破格申报人员要提供取得技师任职资格以来的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成果证书、技术比赛名次证书、劳动模范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8、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5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工种、单位)。

9、报名单位负责填写《2012年度邢台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技师考核报名登记表》(打印稿)。(附件6)

六、报名要求

1、由各单位所属主管部门统一到市工考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2、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把初审关,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上报材料。

3、报名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清晰),要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主管部门人事(干部)处盖章。

4、报名的同时一并上交教材征订单。

5、直接推荐参评技师(高级技师)的人员按正常手续报名,同时填写《2012年度直接推荐参评工人技师(高级技师)资格认定表》到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审查盖章后,报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认定。待认定合格后可直接参评,并返回市工考中心办理退费手续(报名费不退)。

七、填表要求

1、《2012年度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评申报表》、《2012年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技师考评申报表》在http://www.hebpta.com.cn/(河北人事考试网)下载。一律用钢笔或炭素笔填写。

2、填写内容要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3、档案封面各项内容填写完整,和袋内材料一致。

4、主管部门、工作单位必须是全称,不得用简称(严格按单位公章填写)。

5、行业名称、工种名称和工种编码必须按照冀人社字[2012]374号文的附件填写,不得用简称。

八、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冀价行费[2006]53号)的收费标准执行。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费5元,专业技术理论(应知)和实际操作考核(应会)收费标准分别按照相应职业工种对应的级别和类别收费(见附件9)。另有教材和考试资料提供,按定价或成本价收费(见附件7、附件8),报考人员自愿订购。本次征订教材为技师工种统编教材和全部高级技师工种教材(考试资料)。

具体考核时间,领取教材及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