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扶贫帮困”就业援助专项行动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就业服务局  更新时间:2014/7/7 14:26:13

我市开展“扶贫帮困”就业援助专项行动

为落实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定的“六件惠民实事”之“扶贫帮困”工作,切实解决困难群体就业难问题, 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我局决定自7月1日起在全市针对“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就业援助专项行动。

援助对象是我市范围内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零就业家庭”有就业意愿人员、“4050”人员、残疾失业人员、“低保家庭”失业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失业人员、“完全失去土地农村家庭”人员、单亲抚养未成年人失业人员、市以上(含市级)劳模失业人员和烈属、军人配偶失业人员,其中重点援助2014年以来新产生的“零就业家庭”及毕业年度属于困难家庭或残疾人的高校毕业生。

活动期间,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将按照“属地援助”的原则,采取“各级领导结对帮扶”的方式,一对一实施重点援助,对有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及时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技能和创业培训、创业帮扶等服务。通过就业技能提升援助、就业安置援助、创业帮扶援助、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援助、高校毕业生援助及技能扶助招生援助等援助措施,落实各项补贴政策,使每位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都能够得到就业援助服务,确保“零就业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在活动期间实现就业,进一步健全“出现一人,认定一人,扶助一人,稳定一人”的就业援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