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就业服务110”考核办法》的通知
作者:人社办  文章来源:人社办  更新时间:2015/12/1 8:58:32



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就业服务110”考核办法》的通知

邢人社办[2015]125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推广威县“就业服务110”的指示精神,努力适应用工及就业服务的新形势、新要求,更好地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优质、便捷服务,推动城乡就业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制定的《“就业服务110”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10月28日

“就业服务110”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全市就业服务水平,切实为广大求职者和用工单位提供方便快捷满意周到的服务,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省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县(市、区)就业服务机构及乡(镇)村(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站。

二、考核内容

(一)日常公共就业服务

1、招聘登记

为自愿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招聘人员的用人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包括:审核用人单位资质,了解招聘需求,提供用人指导,把握确切的招聘信息,并进行登记、发布和存档。

2、求职登记

对年满十六周岁、有求职意愿的人员办理求职登记手续。包括查验求职者身份证明材料、了解其求职意愿,指导其填写《求职登记表》,办理个人求职信息登记,并提供就业政策和就业服务信息。

3、岗位推荐

为求职者查询、推荐符合其求职意愿和个人条件的岗位信息,并出具《推荐介绍信》,同时提供包括本地岗位供求信息和状况、了解求职者就业条件和意愿、为求职者进行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

4、现场招聘

为实现用工单位和求职者面对面的双向选择,经常性地组织本区域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活动,除上级规定的招聘会外,一般每季举办大型招聘活动一次。招聘活动包括提供专门的招聘台位、招聘信息现场发布、指导填写相关表格、现场问题咨询、录用手续办理、跟踪反馈等服务。

5、专场招聘

按照单位部门、行业或特殊就业群体等不同类型的需要和特点,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有针对性的专场或专项招聘洽谈活动,以实现更高人职匹配成功率的目的。专场招聘在工作内容、形式上与现场招聘类同。

6、委托招聘

应用人单位委托,依照其招聘条件,提供招聘、面试以及录用等“一条龙”的代理招聘服务。包括:为用人单位办理委托招聘手续、了解用人单位需求、招聘应聘人员、以及为求职者提供岗前辅导等。

7、用工调查

主动到用人单位对其岗位需求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摸底调查,采集空岗信息,了解用人需求,掌握本地企业的用人信息。调查内容一般包括:空位种类、岗位条件、岗位数量、待遇等相关信息。

8、用人推荐

为满足用人单位集中、批量或具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招聘需求,专门且快速组织招募求职人员、进行岗位推荐的应急代理招聘服务。一般包括:了解用工需求、发布招聘信息、组织人员招募、岗前指导等内容。

9、跟踪服务

及时掌握用人单位用工情况,规范用工行为,促进员工稳定就业。跟踪回访的内容一般包括:了解推荐人员录用人数、上岗情况,办理招聘备案的手续情况、缴纳社会保险和发放工资情况等。跟踪服务可采取上门调查、座谈了解、电话询问等多种形式。

(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

1、乡(镇)服务平台

设置专门就业服务窗口,能够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求职登记、用工登记、岗位推荐、用人推荐,发布供求信息,组织岗位对接等就业服务。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名制登记并及时更新数据,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及服务。有规范健全的就业服务工作纸质或电子档案。

2、村(社区)服务平台

有服务场所、有兼职人员、有标牌标示、有服务记录。能够经常性地开展求职登记、岗位推介、政策宣传和联络反馈。

(三)创新公共就业服务

1、热线电话服务

建立用工就业服务热线电话,及时提供职业供求信息和政策咨询等服务。

2、网上招聘服务

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网上求职招聘服务。一般包括:网上招聘信息发布、网上求职、网上职业咨询和指导、网上洽谈、网上面试等。

3、信息化服务

积极探索并通过设立就业服务网站、就业微信公众平台、QQ群联络平台、大型电子宣传屏等各种信息服务平台,及时便利地为广大求职人员和用工单位提供就业岗位供求信息、政策咨询、快速对接、自动匹配等就业服务。

4、自助便捷服务

在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场所和乡镇基层服务平台配置自助服务一体机,方便群众办理就业登记登记、查询等事项。

5、特色就业服务

根据本地经济发展和企业状况,积极拓展创新符合当地实际的就业服务模式,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就业服务举措,提高服务效率和对接的成功率。比如开通“就业对接班车(就业直通车)”,“十分钟就业服务圈”等。

三、计分标准

“就业服务110”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日常公共就业服务满分40分、基层公共服务满分20 分、创新公共就业服务20分、群众满意度调查20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1分以上)、良好(80-90分)、一般(79分以下)三个等次(见附件)。

四、考核方法

市人社局成立“就业服务110”考核领导小组,明年5月底前深入到各县(市、区)对用工就业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记录、随机抽查、座谈了解等方式进行量化打分。群众满意度调查通过座谈、抽查分别了解,每一人不满意,扣1分。考核结束后,市考核小组对各县(市、区)用工就业服务的考核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按照“一般、良好、优秀”进行排位,并将考核结果在全市予以通报。

附:“就业服务110”考核计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