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和发放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11/7 11:41:39

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和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河北省加强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工作的意见》(冀劳社办〔2007〕142号)、《关于组织社会保障卡制卡信息采集的通知》(冀人社字〔2011〕86号)文件精神和任务要求,我市9月份正式启动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强调如下:

社会保障卡是人民群众享有社会保障权益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重要标志,也是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服务的重要载体。我市社会保障卡发放的总体要求是按照信息化建设一体化的原则,把社会保障卡作为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的唯一介质,实现一卡通用、一卡多用,建成面向全市城乡居民的统一样式、统一标准、统一制作、多领域广泛使用的社保卡服务体系与运行管理机制。

为做好这项工作,配合省厅完成社会保障卡发放任务,从9月份开始,我们将对所有参保单位开展社会保障卡的信息采集工作。按照进度时间表的安排,我们将安排社保卡数据采集小组到现场采集,为确保采集信息的质量、准确率和工作效率,请各参保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具体管理部门积极配合,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的情况下,做好参保人员的组织工作,确保参保人员有序、安全的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

邢台市社会保障卡办理须知

为确保全市社会保障卡发行工作顺利进行,指导各参保单位完成本单位的社保卡发放工作,特制定以下须知:

一、参保单位准备工作

1、在信息采集前一日准备好采集场地,要保证场地整洁、电路稳定和必要的桌椅。准备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所有参保职工花名册,册中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社保编号、备注等信息。

2、参保单位要及时与采集小组沟通,制定合理的通知计划,要避免现场排队过长和采集小组闲置的情况出现。要抽调两名以上工作人员配合采集小组工作,维持采集现场的秩序。

3、通知本单位参保职工(含离退休人员)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医疗保险证(或卡)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信息采集。(一代身份证需提供复印件两份,如没有身份证需提供近期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注意不要穿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不要佩戴饰品、饰物)。

4、《信息采集时间进度表》可到www.hext.lss.gov.cn下载。

二、信息采集流程

1、参保人员到指定的信息采集地点现场领取《申领登记表》,认真填写、签名后交采集工作组(填写时必须使用黑色碳素笔并保证字迹工整,清晰可辨)。

2、按秩序进行二代身份证读取、指纹掌纹采集、照片采集,对打印出的《河北省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内容进行签字确认。

三、社会保障卡的领取和发放

各单位在接到领卡通知后3日内到指定地点填写《社会保障卡领取登记表》,认真审核卡片及数量并领取卡片,组织人员在10日内发放到参保人员手中。如存在遗漏、错领等情况出现要及时与市社保卡管理服务中心联系。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

1、参保职工如没有身份证必须出具近期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如不能出具,采集小组将不予采集。

2、参保职工如有不在本地工作、公差外出等情况,单位人力资源或劳资部门可通知其在2011年11月30日以前到定点采集站进行数据采集。

3、参保职工如存在长期卧病在床、精神异常、不能自主、瘫痪等情况不能到现场进行数据采集的,由其家属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参保职工身份证、照片两张,到现场进行数据采集。

4、参保单位如存在某些部门或分公司长期在外地,并且参保职工人数超过400人以上,可申请市社保卡管理服务中心派数据采集小组到现场采集。

本次社保卡数据采集关系所有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参保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社保卡的信息采集和发放工作的每个环节,如有本须知中未涉及到的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市社保卡管理服务中心。